可以允许进口右舵车吗?怎么操作测试样车?
(请相互尊重,切勿抄袭)汽车试制:样车试制项目管理深度解析!样车试制在整车研发中,对产品设计验证、产品工艺验证以及产品质量验证等方面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是对产品虚拟设计开发的有效验证与补充。在样车试制前期,各工程部门根据自身试验需求向项目组和试验、试制部门提出所需的实物样车,项目组和试验、试制部门根据需求组织各专业讨论确定各试验车的配置及制作方案。在样车试制过程中需记录发现的产品设计、布置、工艺、装配、质量、人机等各种各样的问题,并提前验证冲压、焊接、涂装、总装四大工艺的流程、可行性并发现存在的问题,将这些问题及时反馈给设计、研发及相关工程师及工厂人员,在制作的过程中对数据进行修改,在下一轮的试制中进行验证。这样便可以在新车型研发早期解决各种问题和潜在的产品缺陷,从而缩短研发周期,降低研发风险,减少工程设计及变更成本,为SOP做好充分的准备,降低量产后车子出现质量问题的风险。在样车开发、制作过程中,好的管理方式是项目顺利进行的基础,也是成功的保证,因此对项目管理的要求就很高,如何成本Z低化、人力资源Z优化、周期Z短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就摆在了项目管理的面前。随着整车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快速抢占市场占有率、加快新车型投产上市速度、完善产品升级换代,对于车企而言就是在确保高质量产品车的同时精益整个新车开发流程,缩短开发周期,因而样车试制项目管理在整个新车产品开发过程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在样车试制过程中提前进行潜在问题的验证及改进,确保后续目标工厂顺利量产。
实验研发测试车辆,科研用途汽车进口报关通关流程及3CB理注意事项(客车,卡车,货车,摩托车,巴士,显示屏,大巴,无人驾驶车辆,新能源电动汽车等)
一:暂时性进出口科研测试用汽车进口注意事项:
1:关于暂时进境测试车辆的监管问题:2007年7月30日,总署下发《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署监发〔2007) 308号),对《管理办法》第三条中的“货样”作出专门解释,即,“用于展示、操作演示、供订货参考,以及被检测、测试的货物样品”。2008年2月26日,总署又对外发布海关总署第12号公告,明确了作为“货样”的暂时进境测试车辆应以进入中国市场为前提和目的。鉴此,今后以进入中国市场为前提和目的的暂时进境测试车辆,可按照《管理办法》第三条中“货样”办理暂时进出境手续;不以进入中国市场为目的,纯粹是面向全球市场进行研发,主要用于在国内对前期设计和研制车辆的功能进行测试,或者以收集测试车辆各类研究数据为目的暂时进境测试车辆,如能够证明相关项目属国家重点项目,应按照《管理办法》第三条中“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办理暂时进出境手续,由直属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监管操作规程》(署监发(2011) 244号)相关规定上报总署审批,该类测试车辆原则上不能延期,期满必须复运出境,不得留购,若确有延期需求,须一事一报由总署审批。
2:关于暂时进境测试车辆的税收征管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及其释义,按照“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办理海关手续的暂时进境测试车辆属于“其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货物”。因此,按照“货样”或者按照“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办理海关手续的暂时进境测试车辆均可以暂不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但应按照《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的规定提交保证金或者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担保。上述暂时进境测试车辆每种车型不应超过2辆,并应在初次暂时进境时明确每种车型的测试项目和时限。通过租赁方式进口研发测试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以租赁贸易方式申报进口,并按照租金征收税款。
3:对于科研测试研发汽车方式进口建立由认证监管部门、检查部门、口岸一线执法部门与法制综合部门等组成的联合监管机制,认真做好免“3C”证书的发证、核销,切实将该项管理工作落实好。
二:研发测试车辆进口海关查验问题问答:请问进出口货物每批货物都要查验还是以抽检方式?查验前海关会提前给收发货人下查验通知书吗?如何查询到货物的查验信息?
Question and Answer on Customs Inspection for Import and Export Vehicles: Do import and export goods have to be inspected by random inspection or by inspection? Will the Customs give the consignee and consignee a notice of inspection beforehand before inspection? How to inquire about the inspection information of the goods?
答:1、查验是海关履行监管职能的一项基本工作,对进出口货物按一定比例实施查验; 2、货物查验前海关将通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以签发《海关查验通知书》等形式,通知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做好查验准备,配合海关查验; 3、如需了解货物是否被海关查验的信息,可直接与货物的进出境口岸海关联系。
and export goods, and notify the consignee or his agent, in the form of issuing the Customs Inspection Notice, to prepare for inspection and cooperate with the Customs inspection. 3. If it is necessary to know whether the goods have been inspected by the Customs, it can directly contact the Customs at the port of entry and exit of the goods.
三:什么是科研测试汽车?科研研发测试车辆进口如何操作相关流程有哪些?
国内无销售,又想进口用来进行科研测试怎么办?汽车类产品在国家强制性认证(3C认证)范围内,需要通过我国3C认证方可进口并通过指定4S店销售。因此,当国外新款汽车上市,倘若还没有通过我国3C认证或无中国销售计划,将无法在国内买到,汽车配件生产企业难以第一时间全面测绘研发与其配套的零配件,错过了抢占国际市场的黄金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为目的等8种类型的进口3C产品,可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免予B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简称“3C免办Z明明)进口通关。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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